佛山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5〕65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9日
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5〕65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9日